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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的通知

时间:2013/05/23 11:14:13  来源:威廉williamhill体育   作者:tyxy1   点击:
       各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省律师协会党委、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党委:
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专项考评,是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考评的要求,根据《关于全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湘办〔2012〕31号)和《关于制定考评办法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专项考评的通知》(湘组〔2012〕86号)精神,现就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总体要求
        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类指导、逐级考评,客观评价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开展情况,真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着力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着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更好地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实现“两个加快”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考评内容
         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以《关于全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湘办〔2012〕31号)、《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组〔2012〕22号)、《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的通知》(湘组〔2012〕50号)等文件要求为依据,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二)实施组织覆盖、支部活力、党群连心和基础保障“四大工程”情况;(三)发展党内民主情况;(四)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情况;(五)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情况;(六)群众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评议情况等。具体内容和评价标准见附件。
三、考评方法
         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在各级党(工)委(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分级组织实施。其中,省委组织部负责考评14个市州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省律师协会党委、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党委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在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考评工作任务。各市州委组织部和省直各系统党(工)委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抓好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考评工作,在2013年元月底前完成考评工作任务。专项考评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评。各市州和省直各系统对照省里印发的《考评细则》,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就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接受党员群众评议,并形成书面自评材料。各市州和省直各系统的自查评分表及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总结等材料,在12月5日前报省委基层党建办。
        (二)集中考评。省里成立考核工作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民主测评等方式,到各市州和省直各系统进行集中考评。(1)查阅资料。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查阅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关文件、方案、制度、台账、记录、凭证、档案等资料。(2)座谈情况。被考评单位汇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工作情况,组织党员群众座谈,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3)随机抽查。每个市州随机抽查一个县市区直接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部分基层单位党组织,重点抽查基层党建示范点和“较差”类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情况。在省直各系统随机抽查部分基层单位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4)开展测评。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列入测评内容。
        (三)量化计分。采取100分制进行考评。其中,基础分90分,对所列考评项目实行减分计分法,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另设加分项目10分,对各市州和省直各系统一些创新性工作视情给予加分,累计最多加10分。市州考评得分按80%折算,随机抽查的县市区考评得分按20%折算,累加后得出市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最终考评得分。
         (四)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中,考评分数在90分(含下限,下同)以上为“好”,80—90分为“较好”,60—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五)结果运用。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被考评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市州和省直各系统的考评结果按相应权重计入2012年度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评分,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奖励惩戒等挂钩。考评结果“较差”,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诫勉,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切实发挥考评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
各地各系统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年专项考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作出具体安排,做好迎接考评的相关准备。要采取实地督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的督查指导。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专项考评与2013年度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组厅字〔2012〕6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我省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组〔2012〕22号)、转发《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湘组发〔2012〕17号),进一步细化分类的标准和程序,将党支部的考评结果作为分类定级的依据,对基层党组织重新进行分类定级,明确晋位升级目标,形成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常态化的运行机制。
 
                                                                                                                    中共湖南省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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